包裝飲用水行業(yè)終于迎來了國家統(tǒng)一的標準規(guī)范。昨日從國家衛(wèi)計委獨家獲悉,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將從今年5月24日起實施。但和征求意見稿相比,新國標最終版刪除了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添加劑字體不得小于產品名稱字體的一半等內容。業(yè)內人士認為,除了礦物質水以外,帶有成分名稱的富氧水等更多產品或將被拉下水,這將無形中為康師傅、可口可樂、屈臣氏等擁有熱銷礦物質水產品的企業(yè)帶來保護。面對新國標,企業(yè)選擇靜觀其變,等待新政真正落地。
礦物質水免遭單獨點名
礦泉水、礦物質水、純凈水,市場上包裝飲用水名目繁多,產品間的區(qū)別也難讓人辨別。隨著國家衛(wèi)計委辦公廳于2014年12月31日發(fā)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以下簡稱新國標),包裝飲用水名稱混亂現象將得到規(guī)范。新國標中明確,包裝飲用水名稱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實際上,早在2014年2月國家衛(wèi)計委辦公廳刊發(f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之時,已針對飲用礦物質水這一單類產品提出了要求。
《征求意見稿》原文稱,對于僅在純凈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飲用水,考慮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yǎng)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本標準發(fā)布實施后,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但是該內容卻沒有出現在終極版的新國標中。
北京商報記者就該調整的用意向國家衛(wèi)計委發(fā)去采訪函,但截至發(fā)稿前未收到對方回復。不過,多位飲用水業(yè)內人士坦言,該變化一方面體現了新國標走向規(guī)范化,另一方面也表明礦物質水企業(yè)的博弈得到了政策的回應,該品類也由此逃過了被單獨點名的厄運。
一位不具名業(yè)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稱,在《征求意見稿》發(fā)布之時,由于國家衛(wèi)計委認定礦物質水有讓消費者誤認為能夠補充礦物質營養(yǎng)的嫌疑,因而該名稱遭遇取締,由此康師傅、可口可樂等擁有熱銷礦物質水產品的企業(yè)被業(yè)內解讀為產品面臨更名,前途未卜。
當時企業(yè)的普遍態(tài)度是不能過早下定論,要在征求意見階段加強與相關部門、專家之間的溝通,如今新國標中并未對礦物質水這一項做出任何說明,由此可見企業(yè)的博弈已見成效,雖然也難逃更名,但是不再成為特例就等于間接減少了曝光度。另外,關于礦物質水有誤導嫌疑內容的刪除更是對礦物質水產品起到了間接保護的作用。上述不具名業(yè)內人士坦言。
添加劑字體規(guī)定被取消
除了刪除礦物質水的相關內容外,新國標與《征求意見稿》中的另一處不同也頗為值得關注。國家衛(wèi)計委2014年2月發(fā)布的《征求意見稿》標簽標示一項中明確規(guī)定,當產品添加礦物質進行調節(jié)口味,應在產品名稱鄰近位置標示如添加礦物質用于調節(jié)口味等類似字樣,字體高度不得小于產品名稱字體的一半。
然而在新國標中,這一條被最終修改為:當包裝飲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jié)口味等類似字樣。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關于字體大小的內容也已被刪除。
北京商報記者在走訪市場時發(fā)現,目前在售的飲用水產品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純凈水、礦物質水和天然礦泉水。這三類產品中,僅礦物質水的配料表中標有硫酸鎂、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其他產品均未添加食品添加劑。此前,包裝飲用水能否添加食品添加劑一直廣受爭議,爭論最多的集中在礦物質水這一產品品類上,而普通消費者一向抵觸食品添加劑,如果產品瓶體有明顯標示肯定會讓消費者產生疑慮,不過新國標并未像此前那樣明確標示字體的大小,從而企業(yè)可以巧妙地避開這一短板。另一位水企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舉例稱,市場上有很多食用油產品用幾乎讓人看不見的字體,在并不顯眼的位置標注轉基因產品,于企業(yè)而言如此打擦邊球的手段雖降低了揭露真相后的風險,卻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執(zhí)行尚需細則落地
在上述兩位水企人士看來,新國標與《征求意見稿》之間的變化將人們的關注點從礦物質水轉移到了其他方面,但是刪除礦物質水的內容并不意味著礦物質水產品可以免于改名。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新國標所說的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其中就包含礦物質水一項,除此之外人們所熟悉的富氧水等標有成分的水產品都將面臨更名,確切地說中招企業(yè)范圍擴大了。上述不愿具名的水企人士稱。
對于是否因更名而遭遇銷量沖擊的問題,可口可樂中國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回應稱,剛了解到新國標,正在學習研究中。生產富氧水的娃哈哈也同樣表示,公司也在研究政策中,等具體細則出來后會按國家標準來做。
也有涉事企業(yè)內部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目前關于新國標的進一步解釋還未出來,企業(yè)都在觀望和互相觀察中,至于哪些名稱要換,包裝又應如何調整都不會在短時間內得到落實。
在中國食品商務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看來,新國標的實施也將是企業(yè)長期與市場磨合的過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原有名稱,尤其是成分、添加劑等不被消費者所熟知的因素被放大后,礦物質水、富氧水等產品借概念營銷的手段不再可行,甚至會引發(fā)消費者對于產品的質疑,最終或將打破包裝飲用水的現有格局。
不過,也有水企人士認為,產品名稱的變更意味著營銷角度需要適度調整,但是對于包裝飲用水而言最重要的競爭要素是渠道,因此更名影響有限。該人士進而指出:新國標關于名稱與標示的內容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緩沖期水企應聚焦營銷和渠道的維護,用一年時間做好過渡。